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
我校2014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认真按照无锡市实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以及《江南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中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做好今年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放对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校在编或人事代理的教职工,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14周岁止(本年度发放范围为2000—2014年出生的独生子女;外聘员工由用工单位按照无锡市实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中“十六、十七”条规定自行发放)。
2、发放标准:60元/人.年。
3、时间安排:5月5日起由各部门兼职计生委员负责做好奖励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发放对象草表可到计生工作QQ群中下载),5月15日前将确认后的电子稿及一份书面表格报计生办,5月20日前由计生办汇总并录入财务酬金系统,6月1日前财务处打卡发放。
4、工作要求:各学院、部门计生委员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奖励对象的资格条件在2013年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新进人员与新生儿父母等奖励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确保奖励对象无虚报、无遗漏、无差错。
特此通知。
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