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学院(部门):
暑假将至,为切实维护育龄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放暑假期间我校计划生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单位)一把手责任人及兼职计生干部须在放假前对单位内所属各类人员
(包括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学校在读学生;住在学校的家属、子女、亲戚、朋友;临时工、流动人口)
进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教育,强化国策意识,大力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确保出生政策符合率。
二、各计生委员假期要坚持掌握本单位教工(包括男教工)孕情动态,及时报告生育信息,指导他们及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及时为新生婴儿申报户口,在3月内办理儿童医疗统筹,做到管理和服务对象确准无疏漏。
三、坚持做好对产妇的访视、慰问工作。提醒单位内已婚育龄人员自觉选择、落实有效节育措施。需用避孕药具的,可到校医院免费领取。适合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可利用假期落实,并于开学后及时报计生办,落实有关奖励政策。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把流动人口持证上岗关,避免因放假而放松管理。
五、
假期内出现情况应及时与计生办沟通联系。
校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