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起草、制定学校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规定,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负责做好学校教职员工(含在校务工的外来流动人口)、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四、负责抓好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计生干部培训,提高计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负责调入(出)人员、退休人员计生情况的审核工作。
六、负责做好《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报备和审核工作。
七、负责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医药费和入托入园管理费以及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八、负责婚育妇女的慰问与奖励。
九、负责做好学校计划生育基础资料规范管理工作,按时上报计划生育工作各类统计报表。
十、负责做好学校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积极开展活动。
十一、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纪案件。
办公室主任:杨敏芳 联系电话:85915552(15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