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学院(部门):
暑假将至,为切实维护育龄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放暑假期间我校计划生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单位)一把手责任人及兼职计生干部须在放假前对单位内所属各类人员(包括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学校在读学生;住在学校的家属、子女、亲戚、朋友;临时工、流动人口)进行《无锡市实施<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的宣传教育,强化国策意识,进一步自觉遵守法规条例,坚决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发生。
二、各计生委员暑期(7、8月)要做好对产妇的访视、慰问工作,及时报送女工生育信息,提醒产妇做好产后避孕措施、及时为子女申报户口、办理儿童医疗统筹。
三、提醒单位内已婚育龄人员做好避孕节育工作,自觉落实有效节育措施。需用避孕药具的,请及时到校医院领取。适合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可利用假期落实,并于开学后及时上报计生办,落实有关奖励政策。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把流动人口持证上岗关,避免因放假而放松管理。
五、假期内出现情况应及时与计生办沟通联系。
江南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7月3日